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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工作小组下设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和四个专项工作组(宣传报道组、数据材料统筹组、综合协调保障组、综合督导工作组)。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成员由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办公室设主任1人,由教务处处长担任;设常务副主任1人,由教务处副处长担任。另从选拔专职工作人员1-2名。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及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2.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和责任,细化工作安排;
3.负责审核评估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推进;
4.负责开展校内自评和预评工作;
5.及时汇总评估工作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审核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要事项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6.负责与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院校的联系,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进展情况;
7.负责指导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有效开展审核评估相关工作。
宣传报道组:责任单位包括宣传部、党政办、组织部、学生处、教务处、人事处、网信中心、图书馆等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工作人员组成,由宣传部牵头。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组织、动员全校师生参与评建工作,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干部作风和校园文化建设;
2.负责开展学校特色专题宣传,优秀教学成果和优秀教师专题宣传,审核评估系列专题报道;
3.负责组织开展全校范围的审核评估知识培训;
4.负责审核评估日常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5.负责专家组线上和入校考察期间校园氛围营造。
数据材料统筹组:责任单位包括各职能部门、教辅部门和二级学院等工作人员组成,由教务处牵头。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评估数据、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负责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填报和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3.组织完成《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3份过程性报告以及《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3份结果性报告,视需要引入第三方公司提供必要的数据分析;
4.负责编辑、印制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手册;
5.完成专家进校后案头材料的准备工作;
6.负责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及后续审核评估《整改方案》《中期自查报告》《整改报告》等相关材料。撰写《自评报告》时,不得修改一级、二级标题,指标不能少,重点不能丢,主要内容包括“学校简介”“学校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学校自评结果”三部分。“学校自评结果”表述按照二级指标展开,需涵盖但不限于二级指标下设的审核重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要对应到一级指标撰写,问题具体表现描述对应到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自评报告》中的数据应与《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中的数据一致,如果由于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不同而导致数据不一致,学校须在《自评报告》后面附简要说明。《自评报告》撰写(含支撑材料)分工如下:
序号 |
一级指标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 |
党政办 |
组织部、宣传部、发展规划处、党建处、学生处、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计财处、国资处及相关学院等 |
2 |
培养过程 |
教务处 |
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后勤处、网信中心及相关学院等 |
3 |
教学资源与利用 |
教务处 |
国资处、科研处、校产办、网信中心、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等 |
4 |
教师队伍 |
人事处 |
教师工作部、宣传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工会、组织部、科研处、网信中心、外事处、及相关学院等 |
5 |
学生发展 |
学生处 |
团委、教务处、外事处、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及相关学院等 |
6 |
质量保障 |
教务处 |
人事处、学生处及相关学院等 |
7 |
教学成效 |
教务处 |
学生处、人事处、计财处、国资处、网信中心、图书馆及相关学院等 |
8 |
分类发展 |
发展规划处 |
党政办、宣传部、科研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对外合作交流处等 |
综合协调保障组:责任单位包括党政办、教务处、人事处、计财处、国资处、后勤处、基本建设处、安稳处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由党政办牵头。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审核评估相关人员、经费及相关资源调配;
2.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维修等工作;
3.负责校园环境建设,包括教学楼、教学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办公楼的检查、清洁、维护等工作;
4.专家线上和入校期间专家组接待、会议安排、综合协调等工作。
综合督导工作组:由纪检监察办公室和督导专家组牵头。主要职责包括:
1.监督检查各专项工作组、各部门迎评促建工作推进情况,并提出修改建议;
2.指导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对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进监督;
3.对监督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纪违法行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