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学名师奖评选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6 来源: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北京印刷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北京印刷学院“十四五”本科人才培养规划》要求,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3〕139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校级教学名师奖和第七届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第十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名师奖申报
(一)评选范围
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往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往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
(二)申报条件
1. 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 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3.各高校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此次评审。
4.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7年以上(推荐北京市级需8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前。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自然年或学年均可)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5.其它条件请参照《北京印刷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及奖励办法(修订版)》(印院发〔2017〕 68 号)中《北京印刷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和《北京印刷学院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三)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可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1名、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1名。
(四)表彰奖励
拟表彰的2023年度校级教学名师奖不超过3名,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不超过3名,获奖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方法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印刷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1份,由各单位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须经专家评委审议通过并设立公示环节。
二、市级名师奖申报
(一)评选范围
1.教学名师奖:近年来在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符合市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的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可申报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已获得市级教学名师奖的除外);第十七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且满足市级教学名师奖申报条件的教师自动成为侯选;
2.青年教学名师奖:近年来在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符合市级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的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可申报市级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已获得市级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的除外);第七届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且满足市级青年教学名师奖申报条件的教师自动成为侯选。
(二)评选条件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推荐名额
学校将择优各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市级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
(四)申报方法
1.市级教学名师奖:前十六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已获得市级教学名师奖的除外),填写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
2.市级青年教学名师奖:前十六届校级教学名师奖和前六届青年教学名师奖符合申报条件的获得者(已获得市级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的除外),填写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8日(星期一)前报送汇总表及推荐表(电子版及盖章后的纸质版),要求所填内容必须属实,由各二级学院审核,并在相应位置盖章。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60261701
电子邮箱weihefeng@bigc.edu.cn。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评审工作,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质量关,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推荐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级教学名师奖。
附件:
1-4:市级申报材料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样表)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样表
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本科)推荐表样表
5-8:校级申报材料:
《北京印刷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及奖励办法(修订版)》(印院发〔2017〕 68 号)
北京印刷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北京印刷学院教学名师奖(本科)推荐表样表
北京印刷学院青年教学名师奖(本科)推荐表样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