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关于修订2019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14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适应社会发展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现启动201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和要求
1.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复合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各专业应在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总目标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和特点,进一步凝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凸显专业培养特色、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优化复合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模式。在课程体系设计中,要充分体现“艺术与科技结合、文科与工科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探索跨学科、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积极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不同学科专业教师资源打通使用,交叉承担教学任务的新途径,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的新机制,实现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2.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等要求,立足学校办学优势与特色,结合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形势,整合教育资源,关注学生学习成效,建设质量文化,结合社会人才需求、“新工科”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基础及办学条件,科学确定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和课程体系,建立培养标准与课程的实现矩阵。实现矩阵要明确、具体、可衡量,与专业认证要求相适应,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达成。原则上,工科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符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已纳入认证范围的专业,严格按照最新的认证标准执行(其它专业参照执行),对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等进行修订,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
3.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改革,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为指导,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人才培养方案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人才培养标准及实现矩阵”要明确创新创业培养标准。课程体系中增加创新创业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模块增加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要求,1学分必选。继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鼓励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实验班单独制定培养方案。注重吸收学科和行业专家共同参与,充分发挥校内外学科和行业专家在制定培养标准、课程教学、专业实践指导等方面的作用。
4.本次修订不做大的调整。修订时请参照以下文件进行:《北京印刷学院关于制定2015版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印院发〔2015〕9号、附件1)、《关于印发<北京印刷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印院发〔2019〕41号、附件2)、培养方案中文模版(附件3)、2019级培养方案通识教育必修课汇总表(附件4)、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附件5)、北京印刷学院本科课程编码规则(附件6)、培养方案相关Excel表格(附件7)。
5.贯彻落实《北京印刷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从2019级起以学院为单位制定本科生第二课堂培养方案。各学院第二课堂培养方案需在《北京印刷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附件8)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本学院各专业学生第二课堂培养目标和教育内容加以明确,按照“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要求”以及“教育内容和学分”三部分进行撰写,具体模板见《北京印刷学院**学院2019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培养方案(模板)》(附件9)。附件9请二级学院负责二课堂工作的负责人带领团队进行填写。
6.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文件的通知》(京教体艺﹝2019﹞7号)文件要求,军事课纳入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考核成绩记入学籍档案。军事课分为《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两部分组成,《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记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少于14天112学时,记2学分。经研究决定,我校自2019级学生开始,军事课分为《军事理论》(32学时,2学分)、《军事训练》(2周,2学分)。
7.修订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学科基础选修课程与专业选修课程中,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倍以上。合理设置各学期选修课,避免出现前重后轻的情况。
(2)行课周内周学时安排适当,保证计划周学时不超过28学时(含分散学期内进行的实践环节)为宜。
(3)如果学分(学时)相同,尽量选用课程库中已有的课程;各学院学科基础课应课程名称相同、编号相同、学时分配相同。
(4)建议从三年级开始设置专业方向,且专业方向课程学分占该课程模块比例不超过25%。
(5)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类型。专业核心课程的考核方式必须为考试。每学期考试周内,考试科目原则上不超过5门。考查科目的考核安排须考试周前完成,原则上考试周内不集中组织考试。
(6)非本专业开设的课程,各二级学院及相关专业,务必与相应开课单位的专业负责人沟通(通识教育课程除外),介绍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及有关情况,共同讨论相应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形成相应的教学大纲。
二、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要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指导,认真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各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需修改,须经履行相关程序。
2.院长和副院长负责组织本二级学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各专业负责人根据二级学院负责人的统一安排,组织本专业(系)专任教师和专家依据相关文件要求,修订现有培养方案;各专业培养方案经专业(系)集体讨论通过后,提交二级学院审议;审议通过后须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各专业培养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纸质版需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教务处负责组织培养方案及选课指南的印制工作。
3.时间安排
(1)5月16日(星期四),各二级学院报送各专业负责人、2019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具体制定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2)6月10日(星期一),各专业报送《2019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列表》(见Excel表格中第一个)。
(3)6月11日-14日,教务处组织督导专家审核各专业课程列表并反馈修改意见。
(4)6月19日(星期三),各专业报送《2019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课程列表、教学与课程一览表、教学进程表只提交Excel版本,其他内容可提供word版本)、经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4.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60261701
电子邮箱:weihefeng@bigc.edu.cn。
附件:
1.北京印刷学院关于制定2015版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关于印发《北京印刷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含附件)
3.培养方案中文模版(2015版)
4.2019级培养方案通识教育必修课汇总表
5.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
6.北京印刷学院本科课程编码规则
7.培养方案相关Excel表格(制定过程用表)
8.《北京印刷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9.北京印刷学院**学院2019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培养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19年5月14日
附件1:《北京印刷学院关于修订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试行)》
附件2:关于印发《北京印刷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