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9年上半年大学生校内外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的通知

关于统计2019年上半年大学生校内外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地梳理总结大学生学科竞赛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上半年大学生参加校内外学科竞赛获奖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参照“统计表”下方的“表格填报参考示例及“二级学院、专业班级及专业的规范写法”,填写“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统计表中各项信息,要求规范、准确、完整,无空项。

(二)为避免重复统计或遗漏,“获奖统计单位”规定如下:

1. 校内学科竞赛——由承办单位统计,例如,大学生物理竞赛,由基础部承办,统计数据也由基础部完成。

2. 教委学科竞赛——由落实单位统计。这些学科竞赛来源于北京市教委,教务处明确规定了校内落实单位(附件2)

3. 其它学科竞赛——由学生所在单位统计。这些学科竞赛不是来源于北京市教委,而是来源于一些行业机构、企业或其他部门,教务处只是转发通知给相关单位;或者未在教务处、相关教学单位备案,也没有明确的落实单位,甚至没有经过任何二级教学单位审批,而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报名参加一些校外机构举办的学科竞赛。这些竞赛获奖情况,则需要学生或指导教师向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自主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或指导教师所在二级单位负责统计并报教务处。

(三)“竞赛名称”:按照获奖证书上的竞赛名称填写(名称应写全称)。

(四)“竞赛主办单位”:按照获奖证书上加盖的红章(顺序从左到右)名称填写(名称应写全称),且有几个公章写几个。

(五)“获奖类别”:一般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优秀奖或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等,具体按获奖证书填写。

特别提示:只统计相当于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胜)奖的获奖情况,其它奖项(如入围奖、入选奖、成功参赛奖、鼓励奖、纪念奖、精神文明奖、道德风尚奖等)均不列入统计范围。

(六)“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学号”:一定要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续数据统计。

(七)“竞赛等级”:分为国家A级、国家B级、省部A级、省部B级、行业级、校级。由教务处根据《北京印刷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统一认定。

(八)“备注”中,请填写获奖者是个人还是团体。是个人,则填“个人”,是团体,则团体由几人组成,就填“几人一组”。

(九)获奖证书的统计范围:201911--2019630日之间取得的获奖证书,均需要统计,获奖时间以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以前已经统计过的,不允许重复统计;已知获奖,但证书还未发放的,暂时不统计,等证书下发以后再统计。

(十)为了不影响相关后续工作正常进行,请各单位务必在201975日(星期五)前将统计表的电子文件发送至QQ1798128958或邮箱:xuxiuhua@bigc.edu.cn,同时提交以下纸质支撑材料:

1. 统计表(需各院部相关负责人签字、公章);

2. 竞赛通知(可以是打印件或复印件);

3. 以个人身份参赛的,每个学生提供一份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团队身份参赛的,则一个团队只提供一份获奖证书扫描件。

注意:校外学科竞赛,以上13三项材料都要提供;校内学科竞赛,只提供统计表。

(十一)教务处只接收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的获奖数据,不接受指导教师或学生个人发送的获奖数据。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徐老师,电话:60261055

附件:

12019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

2.主要学科竞赛赛事承办及校内外获奖统计责任单位一览表

3. 关于统计2019年上半年学生参加校内外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的通知

 

 

教务处

2019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