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学位论文中规范使用AI工具的通知

各学院及全体师生:

为规范AI工具在学位论文中的使用,保障学术诚信,提高教学质量,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使用的情况

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且不影响对学生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前提下,学位论文中可适当使用AI工具,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文献检索与管理。AI工具可用于文献检索、关键词推荐和文献管理,但需确保引用文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2.图表推荐与辅助制作。AI工具可用于推荐统计图表类型和辅助制图,但不得用于生成或修改原始研究数据及关键研究图表,最终图表需保持原创性。

3.非创新性方法辅助。AI工具可辅助完成非创新性研究方法的筛选、代码编写及调试,但需确保方法和代码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4.参考文献格式检查。AI工具可用于辅助检查参考文献格式,但生成结果需人工核查。

二、禁止使用的情况

根据学校关于论文规范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相关规定,以及对学位论文质量的相关要求,在本次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严格禁止在以下几个方面使用AI工具:

1.核心研究环节。禁止在研究方案设计、创新性方法设计、算法(模型)框架搭建、学位论文结构设计、研究选题、研究意义及创新性总结、研究假设提出、数据分析、结果分析与讨论以及结论总结等关键环节使用AI工具。

2.原始数据生成或修改。禁止生成或改动原始数据、原创性或实验性的结果图片、图像和插图。

3.论文主体撰写。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撰写学位论文正文、致谢等部分。语言表达能力仍是学位论文写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4.涉密内容处理。涉及保密的学位论文不得使用AI工具,也不得将任何涉密数据上传至AI平台。

三、检测与监管

1.AIGC检测。本次学位论文查重环节,将使用中国知网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检测模块对论文中使用AI情况进行检测。

2.学术责任。学生需对AI工具生成的内容进行自查,避免错误归因,并对最终提交内容的准确性和原创性负责。

3.违规处理。违反上述规定使用AI工具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如修改和复检、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认定不及格等。构成学术不端的,还将按照相关校纪校规给予纪律处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撤销学位等处理。

各学院可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具体使用要求,以确保AI工具的规范使用。

希望全体师生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共同维护学术诚信和学术质量。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010-60261055。

北京印刷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