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立项且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2021年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和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结题相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2021年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和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2)。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3),经指导教师签字审核,二级学院填写验收鉴定意见;

2.相关支撑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照片打印件):

(1)论文(已经发表的要附上封面、目录、正文)或录用通知;

(2)出版的著作;

(3)批复的专利;

(4)调查问卷、调研报告;

(5)设计图纸、实物照片、过程照片;

(6)软件光碟和使用说明。  

3.纸质版材料按照结题报告书+支撑材料装订好,电子版材料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4.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按照要求,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二级学院

请二级学院按照结题要求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并将结题材料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2022年之前尚未结题的项目,按此通知要求完成结题工作。

(三)项目延迟结题

原则上,所有项目应按照此通知要求,按期完成结题工作。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需填写并提交延期申请书(附件4),延期结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已提交过延期申请书的项目无需再次填写,请按照延期时间按时结题。

二级学院提交材料

各二级学院完成结题验收后,请先将电子版结题材料于2022年1231日前提交至邮箱liujiayao@bigc.edu.cn,待疫情防控结束后补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结题材料至E1体育看台二楼教务处208室。

1.纸质版材料:

(1)2021年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附件1)和2021年获批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附件2);

(2)2021年获批国家级-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

(3)支撑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批复的专利、调查问卷、调研报告、设计图纸、实物照片、过程照片,软件光碟和使用说明等,可提供复印件或照片打印件;

(4)每个学生的结题材料(结题报告书和支撑材料等)装订在一起。

2.电子版材料:

(1)学生将电子版结题材料(包含结题报告书和支撑材料)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国家级/北京市+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提交至二级学院相关负责教师。

(2)请二级学院将本学院国家级和北京市结题项目各建文件夹,项目命名为“XXX学院+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材料”和“XXX学院+北京市大创项目结题材料”,统一汇总后提交至邮箱liujiayao@bigc.edu.cn。

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刘佳瑶,电话:60261055、18810338231



教务处

2022年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