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学生校外实习经费结算的通知.doc
时间:2020-11-23
关于2020年度学生校外实习经费结算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请各二级学院进行2020年度校外实习教学经费(只限培养方案中明确注明校外实习的实践教学环节)结算,校外实习费用用于学生(进修生无实习补助,学号为“J”开头)往返实习单位交通费用、实习单位住宿费用和生活补助费用。
一、实习经费标准:
1.非艺术专业:印包各专业、机电各专业、信息各专业、新闻各专业、经管各专业、设艺的工业设计专业、新媒体学院的数字媒体技术和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标准:
在北京市外实习的,按照40元/人/周(一周按5天计)的实习经费标准执行;
在北京市实习的,按照12元/人/周(一周按5天计)的实习经费标准执行;
2.艺术专业:设艺和新媒体学院(除工业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
标准:
北京市外实习的,按照70元/人/周(一周按5天计)的实习经费标准执行;
在北京市实习的,按照21元/人/周(一周按5天计)的实习经费标准执行。
3.其他: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费用由各单位从本部门毕业设计/实习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经费结算流程:
1.按照要求填写:
《样表:学生校外实习经费补助表》(附件2)
《XXX学院校外实习补助汇总表》(附件3)。
2.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认真核对学生实际校外实习情况,根据实习的真实情况填制《学生校外实习经费补助表》,于2020年11月29日(周日)上午11:00前将填写好的《样表:学生校外实习经费补助表》(附件2)和《XXX学院校外实习补助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实践教学科刘老师处进行审核。
3.实践科核对所有材料后再打印,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看台楼208),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后各单位自行送至计财处(计财处周四下午不办理业务)。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0261055。
具体材料请看附件:
附件1:北京印刷学院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2:学生校外实习补助分配表
附件3:XXX学院XXXX补助总表
附件4:17级学生信息
教务处
2020年11月23日
